採購(procurement)包括「財物」之買受、承製、承租及「工程」之定作、「勞務」之委任或僱傭等。因此,不管是在政府部門或是民間企業,採購都是達成組織目標的必要管理活動。對政府而言,採購是為了達成施政的目標;對企業而言,採購是為了達成企業的目標。傳統上,採購被視為只是一項買入(purchase)組織所需物品的營運作業,和組織目標沒有做緊密的連結。事實上,不論是原物料和機器設備之購買,或是工程及勞務之外包,採購都是落實策略達成目標的直接手段,因此,必須從組織策略的角度來規劃和管理採購,才能提升整體採購的績效,促進組織目標的達成。。組織競爭優勢的來源,就是要達成採購目標的同時,又可以縮短採購管理的時程,並且達到提高組織採購效能、降低風險、提高品質、物有所值(valueformoney)、符合用途(fitnessforpurpose)、過程公開、透明、公平、競爭的採購原則。而達成這種採購管理高度成熟的先決條件,是企業必須要有完善的採購管理制度。